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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捐錢但捐款收據開別人的名字可以嗎?可以扣抵綜合所得稅嗎?
只要您清楚的寫明捐贈收據開立人的姓名、身份證字號即可。「癌症希望基金會」的捐贈收據是可以扣抵所得稅的! 依所得稅法規定,個人對公益慈善團體的捐款不超過其個人綜合所得總額20%者,可申報為列舉扣除額,故「癌症希望基金會」的捐贈收據是可申報為綜所稅的列舉扣除額的。
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,除捐贈者事先書面表示反對外,本會需主動公開捐贈者姓名及金額,如不同意公開徵信,請捐款人至線上填寫公開徵信表單 或直接至本會官網下載公開徵信意願調查表,請填妥後以郵寄、傳真或E-mail等方式回覆。
因應財政部「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」政策及響應環保,我們建議:
1.上傳捐款資料至國稅局申報系統:請您於捐款時提供身份證字號,以利將您捐款資訊上傳國稅局,當您申報所得稅列舉扣除時,即可免檢附捐款收據。採上傳至國稅局歸戶者本會將不會主動寄送紙本收據予捐款人。如仍需要寄送紙本捐款收據者,請聯絡本會,本會將另行寄送。
2.年度彙整寄送:本會將捐款收據彙整後於次年度三月份陸續寄送,若您在報稅前仍未收到,請來電02-33226287分機185,186洽詢。
3.單次寄送:本會收到您的捐款後30天寄送收據,請您妥善保存收據,我們不再額外寄送年度收據。
請於原收據上註明更正後之收據抬頭後,將原收據退回至「10058台北巿中正區八德路一段46號5樓 癌症希望基金會 財務管理部收」,方可辦理更正。您亦將會在七日內收到更正後之收據。
若您對捐款有任何疑問,歡迎您與癌症希望基金會財務管理部連繫。連絡電話:02-33226287轉185-186  傳真:02-33221719  E-mail:fn@ecancer.org.tw
所捐贈的股票是無實體股票(即股票是存放在集保帳戶裡的股票),「癌症希望基金會」將與捐贈者一同前往存放股票的證券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,雙方填寫「繼承及贈與轉帳/撤銷申請書」,並蓋章且將文件轉給股票發行公司審查,審查後就會將無實體股票從捐贈者的集保帳戶轉到「癌症希望基金會」的集保帳戶。
因未上市及未上櫃股票較不流通,故目前只接受上市、上櫃及興櫃的股票。
上市、上櫃及興櫃的股票捐贈金額,是以辦妥股票過戶當天股票市場的收盤價為捐贈單價,乘以捐贈股數。
本會接受物品捐贈主要以與本會日常活動有需求之物品為限。
本會可以開立物品捐贈收據予您;但若您需要註明有金額之捐贈收據,則需備有捐物人買入物品之發票影本證明。